10月16日晚,新凤鸣公告称,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《关于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》,同意公司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,并向上交所申请撤回相关申请文件。
今年1月18日,新凤鸣宣布拟向控股股东新凤鸣控股集团有限公司(简称“新凤鸣控股”)和实控人庄奎龙发行股票,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0亿元,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年产540万吨PTA项目。
PTA的主要用途是生产聚酯纤维(涤纶长丝和短纤),是涤纶长丝企业生产环节中重要的环节。彼时新凤鸣方面表示,公司不断发展PTA—聚酯一体化产业链,以建立稳定的供应体系,同时降低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。与此同时,实控人及控股股东包揽10亿元定增,也一度被市场解读为是提振投资者信心的举措。
对于公司为何突然终止该定增计划,10月16日傍晚,记者多次致电新凤鸣投资者公开电话,未有人接听。在公告中,新凤鸣方面表示,是基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进展情况,并综合考虑资本市场环境及公司整体发展规划等因素,经与相关各方充分沟通及审慎分析后决定。
有券商行业人士向《证券日报》记者表示,公司之所以终止定增或与再融资的新规有关:“撤回材料可能是考虑到再融资监管收紧,在审核过程中主动选择终止定增以免碰壁。”
据了解,根据证监会8月27日发布的相关信息,明确强调了引导上市公司合理确定再融资规模,严格执行融资间隔期要求。审核中将对前次募集资金是否基本使用完毕,前次募集资金项目是否达到预期效益等予以重点关注;严格要求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应当投向主营业务,严限多元化投资。
值得注意的是,新凤鸣于5月11日遭到上交所的问询函。根据申报材料,新凤鸣于2018年、2019年和2021年融资,用于涤纶长丝的产能扩张以及上游PTA产品产能的新建和扩张;募投项目整体效益实现情况均未达到预计效益,部分项目产能利用率73%-78%,低于公司产品的整体产能利用水平。
上交所提出,要求新凤鸣详细说明,前次募投项目产品与本次募投项目的区别和联系;结合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,说明前次募投项目效益不达预期的原因及合理性,是否符合行业发展情况;前次募投项目未达预期的情形下,本次募投项目继续建设PTA项目的必要性和合理性。
对此,新凤鸣方面回复称,公司前次募投项目中有3个项目产能利用率明显低于公司整体产能利用水平,但均有合理理由。其中,“年产4万吨差别化纤维柔性智能化生产试验项目”是由于试验开发具有不稳定性,“中石科技年产26万吨差别化纤维深加工技改项目”是由于公司选择通过关停加弹产能来调节用能,“中跃化纤年产30万吨功能化、差别化纤维新材料智能生产线项目”产能利用率较低是由于2022年行业对POY进行联合减产。
此外,新凤鸣称,2022年,聚酯涤纶行业经历景气低谷。油价大幅上涨,导致长丝成本端承压,纺服需求压抑,原料价格的上涨无法顺利传导至下游。行业受到成本端和需求端的双重冲击,盈利大幅下滑。致使前募涤纶长丝项目效益未达预期。
IPG中国区首席经济学家柏文喜向《证券日报》记者表示:“公司可能认为此时进行定增不利于融资效果和股价表现,但终止定增计划炒股配资开户,一定程度上会影响公司后续再融资的审批和市场反应。且如果无法获得原计划的资金支持,可能会影响原募投项目实施和公司发展计划的进程。”